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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所於網路上之律師函遭詐騙集團變造不法利用之澄清聲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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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資訊
一、本所於近來接獲通知,本所於網路上之律師函遭詐騙集團變造不法利用,嚴重損害本所名譽,本所特此澄清聲明如下,以正視聽。
二、經查,本所律師於民國(下同)111 年年初,曾受客戶委任,為客戶旗下藝人遭媒體不實報導欠債乙事,撰擬律師函並對外聲明澄清,而此事嗣後亦經新聞媒體報導,並於報導中張貼本所律師函之內容圖片,是以,因上開律師函曾經過新聞媒體公開報導,故僅需於網路搜尋引擎鍵入「律師函」為關鍵字,即得查得上開報導與律師函圖片之內容。
三、豈料,詐騙集團竟透過公開搜尋之結果,將上開律師函圖片下載,保留律師函中之本所 Logo、資訊、本所律師之姓名與律師印文後,另行修改其中之內容,冒用名義寄送修改後之律師函予不知情之民眾,藉此使民眾受騙上當,進而詐取民眾財物。對此,本所除嚴重譴責此類不法行為,並鄭重聲明本所絕未替詐騙集團直接或間接撰擬、發布、寄送任何文件。
四、為避免再有民眾因此受害,本所特此呼籲如下:(一)若有民眾收到以「律師事務所」、「法律事務所」、「律師」等相類名義,寄送之律師函、存證信函、通知書、聲明書等相關文件(下稱相關文件),請先向該文件上所記載之律師或事務所查證真偽。(二)如相關文件真為律師或事務所所寄送,上面通常會記載聯絡資訊,但因詐騙手法層出不窮,為免相關文件記載之聯絡資訊,係聯絡到假冒律師或律師助理之詐騙集團人員,建議民眾另行於網路蒐尋律師或事務所之聯絡資訊,以進行查證。(三)若民眾仍有疑義,亦可向各地警察局、派出所或律師公會進行查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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